4月12日,“中国石油·重庆市慈善总会”社区阳光基金启动仪式在江北区举行。社区阳光基金由中国石油、重庆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首期共出资540万元,在主城八区和潼南、永川、彭水的18个社区进行试点。
据了解,社区阳光基金是重庆市慈善总会针对城镇社区困难群众而设立的扶危济困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扶城镇社区贫困群众,以及帮助解决社区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
18个试点社区为:渝中区归元寺社区、厚慈街社区;江北区建东社区、工校社区、兰溪社区、建北社区;沙坪坝区石碾盘社区;九龙坡区民主村社区;南岸区辅仁社区;北碚区新房子社区、奔月路社区;渝北区凯歌路社区、绿茂社区;巴南区红光社区、合建社区;永川区宝丰社区;潼南区东风社区和彭水县靛水社区。
“设立社区阳光基金是对社区困难群众期盼的积极响应。”市慈善总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城镇社区还有一部分特困人员和低收入群体,他们在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还有一些人因家庭突发事件造成了临时性困难,迫切需要得到扶持和救助。设立社区阳光基金,使社区有了稳定的慈善资源,可以通过互助、救助的方式,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部分资金需求,对救急救难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据了解,每个社区阳光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中国石油、市慈善总会捐赠3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区县慈善会协调配套、社区居民自愿捐赠、爱心企业捐赠等方式筹集。
市慈善总会规定:社区阳光基金的使用范围为本社区居民。一是互助。社区居民确有困难急需,可以借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互助金。借款为短期无息借款,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是救助。对于社区内特别困难的居民(含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在社区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可进行救助,救助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金额不高于2000元。社区年救助总额不得超过社区阳光基金总额的20%。